|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行收费乱。即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不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个别法官甚至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直接侵犯当事人权益。主要表现有:一是部分执行法院以办案经费紧张为由,要求申请执行人给予赞助,名为自愿,实为强迫;二是个别执行法院明确提出要按比例从执行标的中提成,将执行工作搞成“有偿服务”。
(5)消极执行。即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案件的有关人员故意地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执行人员徇私枉法,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使得被执行人转移、毁损、隐藏、变卖财产或者逃匿,造成生效民事裁判所确定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甚至永远无法实现,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经济损失。

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构想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
1 有限监督原则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同时,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也是有限的。首先,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各种监督尽管对象、范围和方式不同,但是互相促进、互相补充,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不能被其他监督所替代,同样也不能替代其他监督的作用。只有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才能有效地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次,由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因而对超出法定范围的违法现象,检察机关无权进行监督。同时由于法律监督具有规范性的特点,法律关于监督程序和手段的规定是否完备,也会影响法律监督的效力,制约法律监督的作用。

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是有限的,不宜对所有的民事执行活动都进行监督,这是由民事权利的特点所决定的。从执行的案件性质看,由于该类案件都是民事案件,执行的标的具有私权性质,当事人对私权享有处分权。因此,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意志仍贯彻在其中,在执行过程中虽有违法或不当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当事人对此不予主张的,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就不宜主动追究,否则有可能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不当干预。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其次,法律虽赋予了检察机关的国家法律监督地位,但检察机关最主要的职能是在刑事案件中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在民事案件中主要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在民事执行中检察机关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则必然加大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可能会影响检察机关核心职能的行使。至少短时间内尚不具备对所有民事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的条件,现阶段可以有重点地开展执行检察监督,侧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诉、控告的案件。
2 依当事人申诉原则
民事执行不同于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涉及私权的处分,依照民事诉讼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和案外人有权处置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在当事人和案外人没有提出申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不应当介入。为了避免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以及妨碍民事执行程序的高效运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检察机关不应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的监督应当视为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应遵循民事诉讼的意思自治原则。因此,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原则。
3 事后监督原则
检察监督是执行程序结束或某一法律文书(如中止执行、变更被执行人裁定等)作出之后,而不应是程序进行之中。程序结束是指某一阶段程序,如受理、准备程序之后,而不是全部执行完毕。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
1 民事执行监督的审查范围
在局部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试点中,对监督的范围一般都不是很明确,处于一种发现一件监督一件,抓到篮子里都是菜的阶段。根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现阶段应重点对以下几类情况进行重点审查监督:
(1)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作出的生效的裁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
执行机关可裁定的事项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另一方面是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实体权利问题,如追加被执行主体的裁定,有关实施执行措施的裁定。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作出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会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有关权益;有些裁定虽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对当事人的权利没有造成侵害的或者影响不大,对于前面一种情况,从检察监督的主要目的来看,检察机关应该给予积极监督。
(2)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我国民事案件的判决后当事人自愿履行的较少,大多数都是申请执行,通过强制执行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享有执行权,占主动地位,而当事人处于被动的地位。实践中所出现的执行乱的现象主要集中在法院在执行中的执行措施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执行监督的重点所在。
(3)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
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众多问题,有些是由于执行人员本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所造成的,而有些则是个别执行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人为的变相执行或不执行。执行人员徇私枉法使得被执行人利用机会转移、毁损、隐蔽、变卖、逃匿财产,造成生效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权利无法实现。对于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执行行为应该作为监督的重点。
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
我们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监督方式:
(1)纠正意见。对象为确有错误的裁定。执行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法院在执行中所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所作的裁定确有错误,指令执行法院的同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2)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对象可以有以下几类情形:
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通知(包括协助执行通知)、决定有瑕疵的;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研究》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析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论执行中的心理战
    [法律论文]试论多元化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免费范文]简析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法律论文]试论民事执行难的解决对策
    [法律论文]试论如何在审查逮捕阶段贯彻、执行“尊重和保障人
    [法律论文]试析民事抗诉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的措施保障
    [法律论文]浅谈行政执行权利控制的必要性
    [法律论文]试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之认定及处置研究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看守所教导员能否成为帮助犯罪分
    普通论文试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普通论文论诉讼真实的属性、标准及其认可
    普通论文论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
    普通论文我国刑诉法应增设证据保全制度(
    普通论文略论草原生态旅游的法律保护
    普通论文重论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多元化”
    普通论文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法理分
    普通论文试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
    普通论文论 民 事 错 诉 责 任
    普通论文行政职义——一个取代行政职责与
    普通论文试论《美国残疾人法》对残疾人就
    论文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浅谈大型企业实施全面人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企业价值链会计研究综述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IBM公司的企业文化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在重新核发行政执法*培训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谈谈企业领导者性别上的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三.八”妇女节活动总结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过程中
    普通论文[材料工程学]胶原蛋白在造纸中的应用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计划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新公务员转正申请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社区党支部学习实践科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xx支行2000年---2007年信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煤炭公司矿长民族团结先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党员党性分析自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征兵工
    普通范文[零八零九]大力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主持词]祝寿庆典主持词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XX农林局二00四年工作总结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经典结婚贺词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三八妇女节教师演讲稿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畜禽产业发展公司开幕式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银行国际业务部竞职报告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对XX县农业龙头企业的调查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秋冬季绿化工作会议主持词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中国民企的“十四个病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统计局副局长先进事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春运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持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怎样评价民主社会主义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市容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建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心得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知识产权法论文:论国际知识
    普通领导讲话[思想宣传]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县财政局巾帼文明岗先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