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法理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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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制定了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家和万事兴,司法解释(三)将会引领人们用发展和联系的眼光,重视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观,搞好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
⒉有助于进一步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组织,人们经常谈到:治国先治家,由此可知,家庭在社会发展的链条上处于核心地位。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在总则里提出“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就要求家庭成员之间要尊重人,发展人,尊重人的发展个性,尊重人的人格和人权,使人权观念从政治生活领域贯穿到家庭生活领域,挖掘人为社会贡献的才智,发展人的理性思维和创新才能。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前提,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实实在在从家庭细胞抓起,从每一个家庭成员尤其是具有强者地位的大人们做起,塑造人的尊严,维护人身权利。司法解释(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婚姻法,对有瑕疵的婚姻、对亲子关系的推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诉求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和有特殊情况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支持,对房屋及财产所有权的认定和生育权女性做主等等的具体规定,有助于家庭成员根据婚姻法的规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指导,共同协商处理家庭事务,共同营造温暖的家庭港湾,化解家庭矛盾。黑格尔谈到:“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而爱是精神对自身统一的感觉。爱是一种最不可思议的矛盾。……爱制造并解决矛盾。作为矛盾的解决,爱就是伦理性的统一。”[12](p185) (二)司法解释(三)立法的实践意义 ⒈有助于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观念引领着社会思潮,规范着社会行为,并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观念的变化,正逐渐成为社会观念的主流。社会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和迈进,其发展必须依靠人来发展,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人是世界历史的创造者,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类社会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离不开男女两性潜能的发挥,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的物质生产必然带来人类精神生产的现代化,带来人的观念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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