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唯物史观的方法理解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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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区别和联系 在马克思关于小生产私有制经过否定之否定发展到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论述中,后者是作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提也来的,它是一个抽象的理论范畴。尽管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实质上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是第一阶段)公有制,但是,抽象的范畴毕竟不同于具体事物。为了正确地发挥科学理论对经济实践的指导作用,我们有必要研究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与我国现实中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区别和联系。 它们的区别主要是:(1)前者是纯粹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不仅是彻底否定了一切私有制的公有制,而且也是消灭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公有制;后者则是在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历史条件下与非公有制经济并存的、在全社会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是与商品货币关系结合在一起的公有制,既有采取国有制形式的全民所有制,又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集体与家庭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2)前者建立在全社会劳动者自主联合劳动的暴础上,全休劳动者与社会生产资料已经实现了全社会范围的直接结合,在全社会从事直接社会性的劳动;后者则只是在公有制企业范围内实现劳动者与公有制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但是,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作为企业总体工人进行的劳动,相对于全社会来说,还不具有直接的社会性,还必须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把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投入市场实现,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整理:WWW.YbAsk.COM 。 (3)前者对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在做了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在全社会范围直接进行;后者对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则只能在企业生产的商品获得市场实现的前提下,扣除应交国家的税费,在企业内部进行;公有制企业虽然都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但是相互之间存在生产条件、地区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引起的差别,集体企业之间在个人消费品分配上就更存在明显差别;国有企业(本质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还需要国家进行必要调节,才能做到企业间的公平按劳分配。不言而喻,我们不应当用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范畴的基本规定性简单地裁剪现实,而应当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出发,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践中努力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现实形态。 但是,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劳动者个人所有制与我国现实的公有制在内涵上具有共同性。现实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都是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否定,都有条件要求在企业内部消灭剥削关系,劳动者取得主人翁的地位(“鞍钢宪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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