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中国性、问题性与实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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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问题。⑩应当说,2006年法理学界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方面产出的成果不少,但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方面尚存在着不同意见,在一些基础性问题上尚需要更为严谨的论证,比如在“理念”层面上,社会主义法治的落脚点在何处?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基础,其内在的尺度又是什么? 在和谐社会法律机制的构建方面,张文显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10种法律机制,即构筑民主与共和的机制,尊重和保障权利和人权的机制,激发活力和创造的机制,公正合理协调利益的机制,重建确保社会信用的机制,维护生态平衡、天人和谐的机制,保证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机制,反腐倡廉、守护认同的机制,定分止争、化解纠纷的机制,构建和谐世界的机制。我们需要继续追问的是,实‘现这10种机制有效运转的切人点何在? 由以上讨论可以看出,2006年法理学界对法治与和谐社会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侧重的仍然是外部视角的关系分析,而在内部视角上,也就是在和谐社会背景中法治内在关系的和谐方面,受到的关注尚不充分。法治的内在关系和谐主要指的是在法治背景中如何实现权利与权力、权利与权利以及权力与权力的和谐,这三者关系的和谐是决定社会和谐与否的关键所在。来源:Www.Ybask.Com 。 如果离开这三者关系研究和谐,要么会不得要领,要么会游离到法理学研究之外。这三者关系的和谐决定着法治的水准,而法治的水准又决定着社会和谐的状态。权力与权利各自的边界何在、三者关系的互动机制依照何种准则构建,将是法理学研究常新的命题。 三、人权哲学与权利保障理论研究 以人为本理念与法学的连接点在人权哲学,人本法律观的形构需要人权哲学的支撑。2006年的人权哲学与权利保障理论研究显著的特征是:部分学者继续在人权哲学的进深研究和整体性批判反思方面努力,更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专注于权利的规范分析以及实现机制、救济机制的研究。 笔者认为人权本源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的价值在于其反思性与批判性。在人类现代化的进程中,人权普遍性的展开与人权精神的衰微是同步的。人权在诞生之初,原本是人个体发现自己、人类整体向上的力量源泉,但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它成为了人个体欲望的工具和人类整体争斗的武器。人权的制度化、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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