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法角度谈弱势群体法律保护 |
|
|
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上将能发挥更加直接、有效、全面的作用。 注释: [1] 张敏杰著:《中国弱势群体研究》,长春出版社2003年版,第11~14页。 [2] 沈红:《中国贫困状况与贫困形势分析》,社科院贫困问题研究的课题报告。 [3] 覃有土、韩桂君:《略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载《法学评论》2004年第1期 [4] 谢旭人:《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http://czzz.mof.gov.cn/czzz/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daohanglanmu/ 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kanwudaodu/ 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zhongguocaizheng/ 333/23568/355/200905/t20090512_141495.html [5] 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6] 李富永:《富豪真的愿意缺位慈善事业?》,载《中国工商时报》,2004年4月6日。 上一页 [1] [2] [3]
|
|
上一个论文: 基于人民法院 滥用逮捕权之弊端及对策 下一个论文: 关于律师诚信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
|
|
看了《从税法角度谈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网友还看了:
[今日更新]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课税法律制度 [法律论文]普通合伙人附带收益课税法律规则研究(下)——评 [今日更新]高职财税法教学模式改革探究 [今日更新]关于高校财税法教研问题之研究 [今日更新]对我国高校财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今日更新]首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综述 [今日更新]2009年度CPA考试《税法》试题点评 [今日更新]关于税法中费用扣除的几点思考 [今日更新]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研究 [今日更新]当月新税法速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