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语言哲学的流派分野与共同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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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纠正名实不符。在此基础上,墨子进一步指出,名实是否相符决定了语言的真伪、当否,语言可以通过“实”——经验来判定。基于这种认识,他强调“言必立仪”,把“天志”、百姓耳目之实、先王和利视为判别言谈真伪、当否、善恶的标准。对于为何给言谈设立标准以及何为标准,书云: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谈、由文学之为道也,则不可而不先立义法。若言而无义,譬犹立朝夕于员钧之上也,则虽有巧工,必不能的正焉。然今天下之情伪,未可得而识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书”(《墨子•非命中》);“凡言凡动,合于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为之;凡言凡动,合于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舍之”(《墨子•贵义》)。 以擅长辩论著称的名家在辩论中注重分析名词、概念的异同,始终以名为研究对象。其中,惠施代表的合同异派强调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不断发展,认为事物的差异是相对于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而言的,只有相对的意义。因而,人们应该否定差异的界限,承认一切对立都是无条件的同一。公孙龙代表的离坚白派注重事物和名称的差异、独立和稳定性,强调不同名实的不同质的规定性和发展的中断性,认为万物各自独立、互不相同——即使是同一事物的各种属性(如坚与白)也是互不相关的,从而否定事物和概念之间的联系。这两派各持一端,却都以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始终关注语言与世界的关系。 对于名实关系,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提出了“参验”的观点,认为人的言辞是否可靠、观点是否正确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功效来加以验证,“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韩非子•奸劫弑臣》)。在他的思想中,形名或称刑名指事与言,有时称实与名,即事物与语词、概念。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韩非指出,名以形为本,形名相符,“形名参同”。 儒家主要代表荀子继续了孔子的正名话题,却是沿着逻辑派的思路进行的。与此相关,对于名实问题,他首先揭露了人们对名实关系的三种错误做法—&m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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