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对费希特哲学的承继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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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的活动还有“看着”这一活动的存在,既然没有“附加”的活动,便又回到了康德的前提条件去了。事实上,费希特虽然提出了自意识的自设立,然而却从另一个层面论证了“自意识的反思理论”为不可能性。也就是说,费希特的所谓“自意识”是根本无法获得一个“看着”的或一个“反思”思考着这一思想的“行动”,“自意识”的常识性的解释遇到的困难,就如同休谟的现象学困难一样,即人们如何在“意识”中“自意识”,在经验中找到对象,或在自身中“看着”我之外的思考着其他的思想。 二、自我统一性 费希特试图在“对象”与“我”之间统一起来,但是,费希特的“自设立”根本就不是“自意识”,那么这种“自设立”也就无法“看着”“自意识”的活动,因为它们本身根本不可能有同质。那么,这个“自设立”是什么呢?他说:“通过所描述的这种行动,这个自身仅仅是被赋予了自意识的可能性,由此还有所有其他意识的可能性;但到此为止还没有真的自意识出现。这里所说的这种行动仅仅是智性的整个事业的一个部分,并且是一个不能从本源上分离而只会由哲学家来区分的一个部分,它由此把它的意识带入存在。”费希特拐弯抹角地来为“自意识”中的“自设立”作辩解,其实,费希特本人已经看出了这种“自意识”当它“看着”“思考自身意识”的“行动”并不是“意识”的真正的“意识”,而是会发生分裂,即离开了对象无法保证其意识的内容的真实性,便假设了一个“自意识”的前提。如果依照康德的进路,那么对于费希特来说,在“自意识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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